宝鸡一男子前一月酒驾被罚 后一月重犯再进拘留所
编辑:admin 日期:2019-06-29 18:22:51 / 人气:
2019年6月6日晚,高交大队宝平中队组织警力开展春季严查严处“三驾”夜查整治行动,当晚21时28分,张某驾驶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到宝鸡渭滨区福谭路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发现张某有涉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现场对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5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感觉此人比较面熟,好像处理过。在执勤交警进一步核查张某身份信息发现其于上一月就被高交大队宝平中队因酒驾查处过。驾驶证已被暂扣。 前有酒驾案底,张某不知悔改。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抛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于脑后。交通管理部门必将严惩。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对当事人张某处以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相应罚款的处罚。
世上没有后悔药,拘留所里再反思。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莫要以身试法,违法必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