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找人顶包 酒驾、顶包都违法

编辑:admin 日期:2019-01-02 10:10:27 / 人气: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害怕被查找来朋友“顶包”,结果露馅。日前,发生在江苏泰州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再次给市民敲响警钟,酒后驾车后果很严重,自己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顶包者涉嫌包庇犯罪,同样会受到严惩。时报记者 张玮
  ▼ 案情回顾 ▼
  2018年12月27日凌晨1点多,江苏泰州姜堰三水大道最南端施工地段一辆白色大众牌轿车撞到路中央警示护栏后冲上了路边隔离岛。交警赶到一看,现场是王某夫妻和一位朋友陈某,陈某自称是当时的驾驶员,说自己地形不熟悉,看不清道路情况且车速太快,才导致事故的发生。然而,交警从上到下仔细观察陈某,在他的脚上发现了问题。原来,自称是驾驶员的陈某双脚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泥污,而这与现场环境明显不符。王某自知这出戏再也无法演下去,就交代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打电话让好朋友过来顶包的事实。经呼气检测,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5mg/100ml,涉嫌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现代快报)
  ▼ 饮酒驾车会受何处罚?▼
  天津中岳律师事务所的潘玉华律师解释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 酒驾顶包报保险涉嫌诈骗▼
  潘律师说,保险条款中明确酒驾发生的事故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如果侥幸理赔成功,被保险公司发现并报警的话,当事人会以“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按《刑法》规定,根据诈骗数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人将可能被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犯禁、没收财产等刑罚。”“顶包”者可视为诈骗的共犯,事情形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酒驾找人“顶包”涉嫌何罪名?▼
  潘律师说,首先,执法部门会确认酒驾者是否达到醉驾标准。如果酒驾没达到醉驾标准,“顶包”(即顶替者),被发现后,涉嫌包庇,会被拘留、罚款;肇事者也会被拘留、罚款。但如果肇事者构成醉驾,则涉嫌危险驾驶罪。“顶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刑法》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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