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驾等四项违法行为,浙江男子驾照一次性被扣38分并注销

编辑:admin 日期:2018-12-05 10:48:41 / 人气:

酒后驾车、准驾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因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浙江缙云县的叶某某日前被一次性处以驾驶证记38分并注销、罚款1450元。 
日前,缙云县交警在设卡整治酒后驾车时,叶某某驾二轮摩托车驶入卡点,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介绍,叶某某24岁,是缙云人,今年3月刚考取“B”类驾驶证,而驾驶摩托车需要“D”、“E”类驾驶证,他的行为又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此外,被查时他还存在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据交代,当天中午他喝完半瓶劲酒后睡了一会,醒来感觉意识较清晰,以为酒气散了便驾车出门。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通讯员 李敏璐 丁晓君
[ 编辑: 何雯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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