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酒驾撞人致死 兄弟三人合谋顶包被交警识破

编辑:admin 日期:2019-02-24 12:38:45 / 人气:

记者22日从四川巴中警方获悉,近日,巴中市恩阳区白玉玻璃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张某(男,恩阳区人,身份证号513701198712106334)饮酒后驾驶号牌为川YM41XX小型轿车,撞上行人孙某某,造成孙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因酒后驾车,害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目前,司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被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刑事拘留。事发后,孙某某给他哥哥张某某打电话,张某某又给他堂姐夫彭某某打电话,找他过来现场顶包。最终被恩阳交警通过细致工作“慧眼识破”,屈于公安机关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张某对其交通肇事事实供认不讳。
2月18日晚上21时30分许,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巴中市恩阳区白玉玻璃厂门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当场死亡。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带班领导、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及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勘察发现:一位男性行人躺在马路排水沟里,经120医生现场确认已经死亡,一辆红色的江淮轿车停在距离受害人几十米远的地方。
交警到达现场后,一名中年男子主动上前,称自己刚才驾车撞人,肇事车辆正是停在现场的红色江淮牌轿车。民警发现现场除了自称肇事者的彭某某以外,还有两名男性、两名女性,其中一名男性身上散发一股浓烈的酒味。他们也声称是彭某某驾车撞的人,一口咬定彭某某就是肇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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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随后的询问中,民警发现彭某某复述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采取应急措施时,该言语迟缓、以受惊过度为由称无法进行叙述,甚至连与其相撞的行人从哪个方向来、与川YM41XX号小型轿车哪里发生撞击等最基本的问题都不知晓,只坚称是其驾驶川YM41XX号小型轿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其余问题均不再作答。
细致工作锁定肇事男司机男司机承认顶包虽然彭某某声称自己是肇事者,但民警随后在询问现场张某、张某某、傅某某、李某某时,他们叙述的事发经过与彭某某的叙述互不吻合,办案民警分析五人均在撒谎,所说情况均不是实情。鉴于案情重大,恩阳交警大队立即组织现场勘查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一路民警围绕事故现场展开走访,尽快寻找到目击证人。另一路民警负责将现场五人带回公安交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连夜对彭某某、张某、张某某、李某某、傅某某分别进行(询)讯问,经过4个小时的斗智斗勇迂回审讯,饮酒男子张某终于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彭某某承认自己是顶包司机。
据肇事男子张某供述,2019年2月18日7时许,他和妻子傅某某在恩阳某饭店与朋友吃饭,期间自己喝了三两左右白酒。吃完饭后,8:55分许,张某驾车搭乘妻子傅某某往恩阳石城乡红岩坝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恩阳白玉玻璃厂附近路段时,撞上行人孙某某。事发后,自己下车查看受害人躺在地上呻吟,加上担心自己酒后驾驶撞人将承担法律严惩,于是马上给120打电话。当120医生到达宣布行人孙某某死亡后。随即给哥哥张某某打电话,哥哥张某某又给他们的堂姐夫彭某某打电话,找他过来现场顶包,没想到被恩阳交警“火眼真精”现场识破。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张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87mg/100ml。(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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